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通用15篇)

时间:2023-11-10 05:18:52 作者:QJ墨客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通用15篇)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通过学习以下工作方案的案例和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工作方案的编写和实施方法。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协同合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成立镇、村两级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依照职责和本预案开展工作。细化并落实宣传、信访、公安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贯通,处置合力的应急机制。

(二)迅速反应,把握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党组织和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第一时间采取最便捷方式向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动态。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综合分析事件后,迅速研究决定启动《处置预案》有关事宜,并报告县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

(三)依法办事,快速处置。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依法果断应对。建立镇纪委、镇党建办、镇民政所、镇综治办、xx派出所、xx司法等部门联合快速查核机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四)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贯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始终,特别注意防范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扩散涉及突发事件的谣言;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诋毁党内选举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言论,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具体表现为:党员或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有不参加、到会后中途离场、被迫不参加或不敢参加等。

(二)扰乱、破环选举秩序。具体表现为:以暴力威胁、宗族、宗教或村霸势力等非法手段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抢夺、撕毁候选人名册、选票、选举公告;煽动打砸票箱、冲击选举会场;起哄、辱骂、围攻选民、候选人或工作人员等;其他破坏、扰乱选举秩序的。

(三)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具体表现为:对应到会人数的计算,选举办法、投票符号、有效票认定等存在争议,而出现罢选、阻止投票和开箱计票等。

(四)组织提名人选落选。具体表现为:村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数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组织提名人选得票未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当选票数,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

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总结

一是准确掌控各村选情。对破坏和干扰选举,或者是出现不利于换届选举的倾向和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纠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做好落选村干部的思想工作。为了使他们都能心平气和的接受当选和落选的结果,党委安排专人找其谈话、交流、沟通思想,帮助放下思想包袱,引导正确面对选举结果。大家也明确表态:感谢组织关心,会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四、工作体会。

我们在工作中,特别注重抓好镇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发动,使大家统一了认识,了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方法,对换届选举工作做到明明白白,为顺利实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国^v^章程》、《中国^v^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v^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村民组织法》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在组织实施中,我们从制定实施方案,到每次投票、选举,每个环节都有法规依据,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得到群众和党员的好评。

我们在工作中,从不主观臆断进行指导,而是深入调查研究,根据镇村及党员群众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然后进行操作。在选举中,我们根据不同类型的村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们对每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公开。从宣传发动,公布任职条件、选举办法,公开唱票、计票,公示候选人情况,到公布当选结果,全部是公开透明的,不搞暗箱操作,尊重选举人意愿,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举人没有任何猜疑,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

工作中,我们按照既要敢于领导又要善于领导的要求,一是明确镇党委的领导意识;二是强化指导组对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作用;三是发挥选举委员会的具体实施作用。层层负责,使我乡换届选举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契机,抓好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级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v^花园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0日。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为做好全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和《信阳市村(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固始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立足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夯实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基础这一根本,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持续深化“严乡强村育新”计划,着力提高人选质量、规范换届程序、确保风清气正,真正换出带动有力好“头雁”、团结务实好“两委”、群众满意好结果、干事创业好导向、风清气正好生活、治理有序好局面,进一步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奋力实现“两个更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党对换届工作的领导。

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把党组织意图转化为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树好选人导向、打造过硬班子。完善“先定事、后选人”机制明确选人标准、拓宽选人视野、坚持优中选优严把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真正换出好班子、好干部换出新气象、新风貌。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标准程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决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审计不清楚不换届、试点不成熟不换届做到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凝聚群众共识。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意识、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换届工作党委政府放心、党员群众满意。坚持严明纪律要求、弘扬清风正气。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选举秩序用铁的纪律正风肃纪。

(三)时间安排。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选举,3月中旬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并适时开展“后评估”。

(一)下大力气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把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党员选为党组织书记。村应当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应当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产业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社会工作者、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物色人选。

(二)高质量推行“一肩挑”。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特别是退居二线人员回原籍任职并通过法定程序实现“一肩挑”。在社区,要推行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三)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

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人口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4人,人口规模在2000至3000人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5人,人口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村(农村社区)一般为3至6人;城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至9人。具体职数由各村(居)根据人口规模和工作任务确定,“两委”班子各自成员数应分别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支持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明显高于上届。合理确定“两委”班子成员年龄,新提名党组织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继续提名的一般不超过60岁,对60岁以上的优秀党组织书记,经党工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审核,可继续提名,不简单以年龄划线;连续提名的“两委”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60岁,新进班子的其他成员,一般不超过50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人年龄在35岁以下;注重选拔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正在接受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的人员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坚持和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制度,保证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其中村(居)民委员会女性成员数应符合有关规定。村(社区)妇联组织负责人一般由“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着眼推进乡村振兴的需求,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产业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中产业带头人比例要比上届有明显提升。

(四)从严把握“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标准。

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工作作风好、群众口碑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廉洁意识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因涉毒被治安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五)严格人选资格审查。

;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取消参选资格。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党工委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宣布当选无效。

(一)做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二)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产生选举委员会(领导小组)。注重推选政治强、素质好、群众公认的人员,特别是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把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对村党组织书记竞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要配备好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选委会副主任,待村党组织书记被提名为候选人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选举领导小组主持,选举领导小组由居民小组推荐代表产生。二是做好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 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决不允许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违法参加换届选举。外出人员多的地方,要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动员有条件的人员回乡参选。积极动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退役军人、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和退休干部职工返乡,通过法定程序参与村委会成员的竞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要制定针对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定年限的人员,以及选派到社区的非户籍人员等群体的登记办法。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按多于应选名额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名额;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名额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2名。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居民选举领导小组召集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由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提名;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时,也可以实施等额选举。四是规范候选人竞职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向村(居)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提问。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候选人的选举竞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候选人为了当选,做不正当不切实的承诺、比拼捐助财物等行为。五是组织投票选举。采取召开选举大会的方式,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也可以设立中心会场,辅之若干分会场分别投票。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设立秘密写票处,依法规范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要当场公布。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之后首次进行换届选举的,要尽可能采取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形式;村民委员会已经改为居民委员会,但其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尚未完成的,必须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规定进行换届。

(三)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关,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务监督委员会职数一般为 3人,成员中应至少有1人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委员会参照上述规定,推选居务监督委员会。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提名人选要经镇街道党工委审查,审查结果报办事处纪工委备案,审查备案符合人选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推选。

(四)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及时健全村(社区)共青团、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倡导其负责人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健全(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规范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档案管理,党组织书记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直接管理,其他成员档案由街道党工委统一管理。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做好新当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培训,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1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由街道党工委统筹组织培训。

(一)坚持先整顿后换届。

由班子成员分包联系“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化解矛盾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整顿到位不换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各项工作和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进一步深挖彻查、除恶务尽、强化震慑。要全面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审计等工作对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群众意见突出的村(社区)及时整顿。对矛盾突出和问题多发村(社区)要充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功经验精准施策限期解决问题做到化解矛盾“村村清”、守牢底线“村村安”

(二)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从严追究责任。

(三)加强换届选举全程监督。

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实行全程记实,各村(社区)选举会议视频资料街道办事处统一留存保管,做到可追溯可倒查。

(四)注重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要防范信访矛盾风险,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置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防范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防止误解误读换届政策失实失真报道引起问题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有关负面舆情。要防范疫情风险,继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对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重大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选情复杂的地方,乡村两级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压实领导责任。

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工委已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也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机构,由村支部书记任主要负责人,办事处换届领导小组要具体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参与、发挥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抓好督导、推动落实。

(二)加强指导推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办事处成立 3个片指导各村(居)换届工作。建立分类推进机制,深入调查摸底,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进行调度,特别是对选情复杂的村(区),坚持“一村一策”、“一社一案”,具体分类指导。认真开展换届业务培训,确保参与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相关人员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直接责任、领导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换届相关政策法规、“两委”人选资格条件以及高质量推行“一肩挑”、推动产业带头人进村“两委”班子的重大意义,深入报道党组织建设成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引导党员群众充分认识选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同实现自身利益的一致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对换届中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强化正面引导。密切关注有关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

(四)科学统筹推进。

把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起来,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起来,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起来,同推动全办中心工作统筹起来,确保换届期间各项任务不断档、不掉线,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换届工作激发出的正能量、好风气,转化为党群一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奋力实现“两个更好”、全面提升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成立xx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组长由王传伦担任,副组长高考、马汉应担任,成员马爱婷、王永军、杨之才、刘洋、文继宏。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决定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处置相关事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下设信访组、治安组、舆情防控组,分别设在镇信访办、xx派出所、镇党政办。镇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归口办理换届来电来信来访;镇信访办负责组织指挥换届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涉事村做好引导分流、思想疏导、组织接访、协调调度等工作;xx派出所负责指导各地加强现场应急处置,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对突发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处理;镇党政办负责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qq等互联网的监管,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各村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村“两委”换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加强分析预判。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汲取以往村“两委”换届选举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逐一分析研判每个村的选情,列出风险点,持续关注重点人和重点事,力争把突发事件灭在萌芽状态。

(二)启动应急响应。在接到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报告后,镇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可能从事发村向其他村蔓延的,指导其他村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关联性事件。并将措施采取情况及时向县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三)依法果断处置。对应突发事件所指的四种情形,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处置。

1、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1)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或到会后中途无故离场的党员或选民,要分析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参加选举大会。(2)经批评教育仍有少数党员或选民拒不参加大会选举,但参加选举的党员或选民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到会人数,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3)对以威迫恐吓、结盟吃咒等方式阻止党员或选民参加选举大会的,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公安机关等迅速介入调查,坚决依纪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县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2、扰乱、破坏选举秩序。(1)由公安干警、镇驻村干部等驻村工作组成员将无关人员驱逐出会场,将带头人员、幕后煽动挑唆人员依法进行控制,保护和留存相关证据,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2)现场人数较多,事态失控的,可由大会主持人宣布休会,组织党员或选民撤出会场,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应对措施,上报县应急协调小组。

3、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1)选举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时,不应急于宣布休会,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对相关争议问题作出权威准确答复,向党员或选民做好解释工作,待争议问题达成共识后,可继续组织选举。(2)争议问题一时难以界定的,可宣布休会,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酌情妥善进行处理。(3)争议问题已作出权威准确答复,但仍然故意扰乱选举现场、阻挠破坏选举的,依照第2种情形的处置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4、村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组织提名人选落选。(1)计票结果出来后,不要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和当选结果,再次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对组织提名人选落选或组织提名人选落选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宣布休会,暂缓公布选举结果。(2)村党组织或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选举结果,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后,迅速组织相关力量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开展调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宗教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操纵、干预、破坏选举工作的情形,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并将了解情况报县应急协调小组。(3)经县、镇应急协调小组全面细致调查后,依法依规对选举结果作出决定,对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从严从速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做好后续工作。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镇应急协调小组和各工作组要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处置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将总结经验报镇应急协调小组。

乡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入推动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落实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xx国际航天城和xx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生活、理论宣讲、电视夜校等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

(二)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动员、把关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参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使换届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三)坚持高线选人。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审查考察,选优配强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和xx特色产业小镇建设的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使换届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化解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使换届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

三、结构要求。

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作为换届的重中之重,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推动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

2.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较高;

3.带富能力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

5.一般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提名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选前被羁押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8.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违规乱占耕地、违章建房等现象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

(二)提升人选质量。坚持高线标准,进一步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把关,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统筹谋划、通盘考虑,“下深水”选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大力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强化审查考察。严格落实资格联审机制,对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资格,经镇(场)党委初审后,上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联审。镇党委将严格人选考察,将组建专门考察组,对通过联审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中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镇党委初审后上报至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原则上换届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不低于上一届。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可设党组织副书记。

正式党员人数51至100名的,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正式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村(社区),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7人组成,社区居委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力争退役军人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四、步骤安排。

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6月底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总结收尾三个阶段,实行“三个先后”的总体安排。一是“先资格联审后组织考察”,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初步人选,先开展镇级初审后上报市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再按程序考察。二是“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委会”,在换届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先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居)委会换届。三是“先易后难”,先确保面上换届按照既定时间步骤顺利完成,再集中力量完成前期摸排出来的重点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2021年1月至2月10日)。

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情况清楚、心中有数,研判准确、措施到位。重点抓好:1.成立机构(1月25日前)。镇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村(社区)成立工作专班。2.调查摸底(1月31日前)。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每个重点难点村安排至少1名镇领导包联指导,召开党委换届专题会逐村分析研判,做到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6个清楚”,尤其要摸准吃透选情复杂、组织软弱涣散、发展滞后、管理薄弱、信访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社区),并及时制定村级换届工作方案。3.集中整顿(2月1日至2月10日)。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特别是黑恶势力影响、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4.离任审计(2月10日前)。组织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村级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5.业务培训(1月30日前)。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换届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以及村(社区)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选举方法步骤。6.宣传发动(1月22日至5月31日)。通过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宣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宣讲换届的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纪律规定等,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7.谈心谈话(2月10日前)。镇党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员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重点做好不再提名人选、转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二)选举实施阶段(2021年2月18日至5月31日)。

成员重点考核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同时,组织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群众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必要时镇党委可直接提名人选。在推荐前,要向党员群众讲清楚班子结构要求,讲清楚人选标准和资格条件。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群众应有一定数量、具有广泛代表性。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当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3)镇(场)党委研究推荐(3月1日至5日)。在任期考核和党员群众推荐、提名基础上,镇党委召开会议,对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分析研判,统筹考虑人员配备、进退留转,精心研究制定人事安排方案,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4)上报人选至市级进行联审和考察(3月6日至20日)。在镇委初审的基础上,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开展市级资格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村干部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在镇党委派人指导下,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结合“两推”和资格联审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考察后的人员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21日至25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联审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5天后报镇党委审批。(6)大会选举(3月26日至4月2日)。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要求,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大会选举时按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由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的程序进行。

2.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扎实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把握以下6个环节:(1)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4月6日至7日)。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前,先按结构名额要求推选产生村(居)民代表,再按程序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推选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4月8日至9日)。选举委员会制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讨论通过并公布。(3)做好选民登记(4月12日至26日)。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集中在5日内完成,即从2021年5月25日至29日确定为我镇的选举日,具体时间由镇政府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工作,选民名单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4)提名确定候选人(4月30日至5月17日)。候选人实行等额提名、差额确定的原则,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直接投票提名,居民委员会成员采取户代表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其候选人由户代表或居民代表直接投票,并按得票多少确定。村(居)委会候选人确定后按程序进行市级联审和考察,公布候选人名单。(5)投票准备(5月18日至24日)。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居)民提问、进行竞职陈述。(6)投票选举(5月25日至29日)。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控流动票箱使用、委托投票总量。选举大会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并将选票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计票处公开唱票、计票。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由市民政局和镇政府联合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移交村(居)民委员会印章。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备案。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对于前期摸排出来的换届重点难点村,可适当延期,由镇集中力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再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时间最晚不超过5月31日。

3.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村(居)民中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及其法定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研究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相关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相关组织负责人。

(三)总结收尾阶段(2021年6月底前)。

(6)完善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加强村级民主协商和村务监督。做实做强网格党建,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建设”试点工作与村(居)务协商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造村(居)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制定或修订简明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道德教育,推进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

五、营造良好换届环境。

对打击报复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二)强化过程监督。要充分发挥党委、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作用,切实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监督。要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节点,设置违纪违法风险防范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要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实,有条件的可以通过视频方式对重点环节全程纪实。对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已当选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预防化解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对换届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反应敏锐、抓早抓小,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严防“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建立镇领导联系包点责任制,组建工作组驻点指导,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应对,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突发事件,防止不当炒作。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

六、加强组织领导。

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镇组织办统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和村(居)委会选举工作,镇民政办具体负责村(居)委会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镇财政所落实选举工作经费,镇宣传办和镇司法所做好换届新闻宣传工作和换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镇纪委、监察室做好换届风气监督和“两委”干部举报办理工作,党政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司法所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镇农业办、镇财政所做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政法委员牵头两个派出所等部门做好维护选举治安秩序、打击涉选违法犯罪等工作,镇团委、镇妇联负责跟进指导村(社区)共青团、妇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包联村制度,深入所联系的村(居)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镇选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月19日,儋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光平在会上强调,换届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强化“首战即决战”的意识和“首战必首胜”的担当,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切实把人选精准选配到位、程序要求落实到位、换届纪律执行到位、风险矛盾提前化解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任务。

袁光平指出,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农村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加快建设西部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儋州人口众多、社情民意复杂,换届工作面临的形势也严峻复杂。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特殊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把准形势要求,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袁光平强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都很强的工作。要研究吃透中央、省委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要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总体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优化班子结构,严格选举程序,把握关键环节,全力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袁光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严肃换届纪律,是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必须一一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严格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好各项工作。二要严防突发事件。要建立市、镇、村三级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及时上报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三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省(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第三巡回督导组组长吴家杨到会指导并讲话。他说,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要明确目标任务,坚决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督导的安排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及时处置换届期间突发事件,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要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确保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邹广主持会议。

市领导杨忠诚、纪少雄、张广英、吴振兴、王凌融出席会议。

海头镇党委、王五镇徐浦村党支部、光村镇泊潮社区党支部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各镇。

据了解,本次儋州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共有276个村(社区)和2212个村(居)小组以及农垦退场改革新设的16个居换届,时间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下旬结束,分为动员准备、选举实施、后续工作三个阶段。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九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xx]3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市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政治,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把政治可靠、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真心服务群众、带领群众致富、带头创先争优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积极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时间。

全镇24个行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底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日定在11月3日,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在11月23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选举的村,需书面向镇委、镇政府请示同意并上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三、

(一)坚持党的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支部要树立正确的选人导向,认真组织实施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公开信、公开栏、标语、横幅和远程教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整个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村人员流动数量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加强与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众的联系,充分发动党员群众参与。

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对换届选举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方法步骤、选举结果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落实好党员群众的表达权,尤其要落实好他们对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对村委会成员的提名权、对村“两委”成员的推选和投票选举权。村委会选举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公平竞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办法,切实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对重难点及信访问题较多的村,要选派专人指导,加强对换届程序的全过程监督。

(三)精干高效,严格控制职数。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步骤相互交叉的办法进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两委”成员一般交叉任职,村“两委”成员职数按全村人口数确定。具体为: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村,村干部职数统一确定为4名,分别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妇女计生委员、财经治保委员;村民总数在3000人以上的村,村干部职数确定为5名;妇女计生委员必须由女同志担任。

(四)保障妇女权利,实行设岗定位。要保障妇女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要达到30%以上的比例。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妇女成员,采取“设岗定位”的选举方式,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个名额,确保妇女参选和当选。

四、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一)村党组织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5个步骤):根据有关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和步骤,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并组织,交叉进行。

1、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15日)。

(1)10月8日前,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做好公开公示。

(2)10月9日前,镇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

(4)10月11日前,召开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

(5)10月14日前,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6)10月15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

2、推荐阶段(10月16日—17日)。

(7)10月16日前,在镇指导督导小组的指导下,召开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10月17日,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9)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作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

3、考察阶段(10月18日—23日)。

(10)10月18日至20日,镇党委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考察座谈的对象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本村“两代表一委员”、党员、村民代表和村级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11)10月21日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在征求纪委、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原则上等于应选人数),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2)10月22日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经与村党组织委员会沟通,村党组织委员会向镇党委呈报《关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请示》。

(13)10月23日镇党委按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审核批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审定的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3、选举阶段(10月24日—11月3日)。

(14)10月24日至11月2日,镇党委审核、公示候选人《四项承诺书》。根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本村三年发展目标和上级有关要求,候选人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在全村党员群众中进行公示和宣传。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15)11月3日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镇党委及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首先要做好会务准备,镇党委指导村党组织班子做好印制选票、布置会场、提前通知每名党员开会的时间和地点等会务准备工作,准备工作结束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16)11月3日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17)11月3日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定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会议议程主要有5项:一是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办法;二是表决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三是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四是选举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五是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讲话。

(18)选举结束后,在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

(19)镇党委批复选举结果。待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发布公告。

5、总结阶段(11月3日后)。

(20)材料归档。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和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1)建章立制。各指导督导组帮助村党组织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2)检查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对选举工作进行检查,看选举是否依规依章进行,党员的权利是否得到充分行使,总结选举工作的经验,并向市委组织部写出总结报告。

(23)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与新当选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与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以及上一届退下来的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心,做好思想工作。

(24)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主持开展工作。在镇指导督导组的指导下,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与上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三年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结合承诺事项,积极开展工作。

(25)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镇指导督导组、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村委会选举的方法和步骤(共5个阶段,21个步骤)。

1、选举工作准备(10月15日前,与村党组织选举准备工作一并进行)。

(1)10月11日前进行财务清理审计。镇委、镇政府组织专班对村财务进行清理审计,清理审计后对村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公开。

(2)10月13日成立选举工作机构。镇委成立选举工作指导组,研究选举工作,并选派有经验和责任感的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3)10月11日前召开动员会和民主评议村“两委”成员。

(4)10月14日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讨论通过《xxx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同时召开第八届村民代表会议,听取第八届村委会全体成员述职和财务审计报告,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

(5)10月15日前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民主推选的方式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5)10月16日前确定选举日期,宣传发动。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统一思想认识。讨论确定选举日、选举地点、公布选举方式和日程安排,讨论通过第九届村委会选举实施方案报镇指导组备案,研究宣传发动方案,广发《致村民公开信》、张贴标语、拉挂横幅、举办专栏,营造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6)10月17日前培训选举骨干。由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参与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便于指导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和推选村民代表(10月18日—22日)。

(7)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讨论确定《xxx村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和选民登记员,安排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并公告。会议之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8)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村民代表人数(25人至50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少于30%的比例。

3、直接提名候选人(10月23日—11月1日)。

(9)候选人提名准备。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会议,讨论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职数、职位、交叉任职方案和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及提名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候选人职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和条件、重点提名对象、提名办法、提名时间、地点和要求分别发布公告,通知全体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设置的职位印制等额提名票。

(10)组织引导。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进行组织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退休返乡干部职工等积极参选。鼓励在发展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连选连任。

(11)等额提名候选人。动员村民对照任职资格条件,出以公心,发扬民主,提名自己信得过的“当家人”。

(12)候选人资格审查。按照每一个职位确定两名的原则,按照提名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后,不再参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从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4、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竞选和投票选举(11月2日—13日)。

(13)正式候选人签订《四项承诺书》。正式候选人按照有关要求签订《四项承诺书》,驻村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对候选人的承诺内容审核把关,并于11月3日将《四项承诺书》予以公示,不履行承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

(14)发放选举证和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在家参加选举的村民颁发选举证。对户口在本村的外出人员,在选举日当天不能回来投票的,须于10月22日前,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委托近亲属代为投票(在本村没有近亲属的可委托有选举权的其他村民代为投票),并告知村民选举委员会。每位村民接受的委托不能超过二人,且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正式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审核确认委托有效后,于11月6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村民的委托投票申请在委托投票名单公布后不得变更或撤回。

(15)投票准备。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并分工负责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一是由镇统一印制选票。按规定的票样将各种职位候选人印在一张选票上,候选人按职位和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印制的选票数与本村登记的参加选举的村民数一致,并加盖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密封后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是确定投票方式。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实行一次性投票,不设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

三是确定选举大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向村民公布公告。

四是确定选举大会议程,拟好主持词。

五是部署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划票间、验证处、发票处、代写处、观察处,制作票箱。选举大会会场悬挂会标,设置主席台,安装音响设备,划定各组选民区域,每组设立一个领票处并准备数个秘密划票间,主席台前放置3个投票箱。

六是准备好投票使用的物品。

七是安排、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16)召开选举大会投票(11月23日)。参加选举的全体村民持选举证和委托投票证参加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清点到会人数;2、宣布大会开始;3、奏国歌;4、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5、提名和通过选举工作人员;6、正式候选人宣读《四项承诺书》;7、正式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8、检查并密封票箱;9、启封、清点选票;10、讲解选票;11、验证发票;12、秘密划票;13、投票;14、销毁剩余选票;15、会场集中票箱,清点检验选票数;16、检验选票;17、公开计票;18、当场公布结果;19、封存选票、填写报告单;20、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宣布当选名单,镇领导代表政府颁发当选证书,村民选举委员会于三日内,向全体村民公告当选名单。

5、工作移交,健全村级其他组织,建章立制(11月24日—30日)。

(17)工作移交。11月24日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上届村委会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将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活动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项目、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工作档案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各指导督导组派人负责监督移交。

(18)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召开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健全财经、治保调解、妇女等专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组成人员名单。

(19)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于11月26日前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也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单,任期与村民委会员任期相同。

(20)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有关规章制度。

(21)总结归档(11月30日前)。指导督导组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整理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普选是指一个组织按照民主程序和本组织章程更新其领导层的组织行为。普选是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领导人和国家机关成员的任期届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12月16日,桂林市灵川县召开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2021年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标志着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正式启动。

此次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涉及灵川县147个行政村(社区),1000多名村(社区)干部,9000多名农村党员和42万多城乡居民。

据了解,灵川县从今年3月开始,已全面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后备人才储备、重点难点村排查、任职资格联审等方面提早发力。扎实做好“三资”审计,矛盾纠纷“清仓”、黑恶势力“清障”、反腐倡廉“清风”、财务审计“清账”、考核评议“清绩”等“五清”行动等,建立换届工作全程防控体系,对问题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换届各项任务。目前,全县已完成11个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对本届147个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任期业绩考核完毕,开展了1303名后备人选任职资格联审,派出7个换届指导组深入12个乡镇进行调研指导,明确17个市级重难点村和23个县级重难点村,谋划问题解决对策,制定换届时间安排表,建立考评机制,将换届工作质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换届工作成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主战场和大熔炉。

灵川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和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县委组织部、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上述会议。

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我镇将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这次换届是村“两委”任期由x年改为x年、与市镇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正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关于xx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城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持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为深入推动我镇经济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落实落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__,推进xx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坚持思想引领,使换届过程成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团结凝聚广大群众的过程。在换届过程中通过集中培训、组织生活、理论宣讲、电视夜校等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广泛凝聚党员干部的共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使换届过程成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扬基层民主、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动员、把关和监督作用,把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有序参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换届在政策框架和法律法规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高线选人,使换届过程成为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过程。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审查考察,选优配强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创造美好生活、建功__发展的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推动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坚持问题导向,使换届过程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提升治理水平的过程。着力整治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化解矛盾突出的信访问题,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__各项事业建设营造安定社会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一)严格人选标准。村“两委”班子人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x.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x.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度较高;x.带富能力强,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能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x.协调能力强,关心公共事务,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动员组织群众能力和治理服务能力;x.一般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x.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x.政治上的两面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贯彻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x.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提名的;x.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选前被羁押正在受到侦查、起诉、审判的;x.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以及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x.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x年内,年度考核有x次被评为不称职,或民主评议有x次被评为不合格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在选前审计中,发现存在贪占挪用、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不良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x.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不担当、不作为,导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或违规乱占耕地、违章建房等现象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

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两委”班子任职。

(二)提高人选质量。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选人用人既要重品德,也不能忽视才干,要坚持高线标准,进一步拓宽人选来源渠道,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教师、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选拔。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重视选拔优秀退役军人依法依规进入村“两委”班子,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加强审查考察。落实市级资格联审机制,对村“两委”班子人选资格,经镇党委初审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纪检监察、政法、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统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镇党委组建专门考察组,对通过联审的村“两委”班子人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其中党组织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进行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由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实落地的重要制度设计。换届中,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力争换届后“一肩挑”的比例不低于上一届,实现应挑尽挑。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

(五)规范职数设置。

1.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设置。

(2)党员人数xx至xxx名的,可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x至x名,最多不超过x名。委员x名的,设书记x名、副书记x名,其他委员可担任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妇女委员等职务。

(3)党员人数xxx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x至x名,其中书记x名、副书记x至x名,纪委书记x名。村级党委受镇党委领导。

镇党委根据各村党员人数等因素提出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建议,报市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设置。

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为x至x名,xxxx人以下的村,一般设x名;xxxx人以上xxxx人以下的村,一般设x名;xxxx人以上的村一般设x名。镇__根据各村的人口、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提出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建议,报市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推行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原则上村“两委”干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民代表中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六)优化班子结构。在年龄结构上,村党组织书记新提名人选一般不超过xx岁;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x名xx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对一些超过xx岁、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经过前置审核,可以继续留任。在学历结构上,村党组织书记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当具有相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双学历”教育,下同),其他新提名人选,一般应当具有相当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其他结构要求上,保证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x名妇女成员,推动村妇联主席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尤其要保证女性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提高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xx%以上,力争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xx%以上;力争退役军人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的比例提高xx个百分点。

(一)工作安排。

从xxxx年x月开始,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统筹推进,原则上xxxx年x月底前结束。xxxx年x月底前,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长、村务协商会的推选工作,并做好选举后续工作。遵循“三个先后”的总体安排。一是“先资格联审后组织考察”,对村“两委”换届初步人选,先开展市级资格联审,再按程序考察,确保人选符合条件。二是“先村党组织后村委会”,在换届中全面落实党的领导,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切实发挥新一届村党组织在所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领导作用。三是“先易后难”,先确保面上换届按照既定时间步骤顺利完成,对于前期摸排出来的一些重点难点村,再集中一段时间攻坚,派驻工作力量指导完成换届。

(二)工作步骤。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xxxx年x月底前)。着力把功夫下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细、措施实,重点把握以下x个环节:(1)成立机构专班(x月xx日前)。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换届工作专班,将驻村镇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等人员纳入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本村“两委”换届工作。(2)组织摸底研判(x月xx日前)。在镇党委指导前期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村要进一步分析基本情况、班子运转、党员现状、人选储备、群众诉求、风险隐患等x个方面的情况,并及时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并报镇党委审核。(3)开展集中整顿(x月xx日前)。镇党委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对软弱涣散、选情复杂特别是黑恶势力影响、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实施“一村一策”重点整治,不整顿到位不换届。(4)严格离任审计(x月xx日前)。做好对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三资”管理和重要事务、重点工程、重大支出等项目,以及党员群众反映集中、强烈要求审计的内容,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复杂的重点难点村,上报市审计部门牵头组织人员进行审计。(5)强化业务培训(x月xx日前)。对换届工作人员、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以及村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选举方法步骤。(6)开展宣传教育(x月xx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基本程序、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村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和能力,消除宗族宗派等不良影响。(7)深入谈心谈话(x月xx日前)。与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xxxx年x月底前)。按照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扎实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把握以下x个环节:(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x月x日前)。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前先按结构名额要求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由x至x人的单数组成,设主任x人,副主任x人。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按程序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投票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推选党组织书记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x月xx日前)。选举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3)做好选民登记(x月xx日前)。在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选的基础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开展选民登记、审核、确认和公告,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当在选举日的xx日前在本村张榜公布。(4)提名确定候选人(x月x日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的名额各比应选人数多一名,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中,妇女应当至少有一个名额。一般应当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大会,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根据拟定的候选人名额,按得票多少确定。镇党委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程序进行市级联审和考察后,才公布候选人名单。(5)投票准备(x月xx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进行竞职陈述。(6)投票选举(x月xx日前)。采取召开选举大会或设立投票站的方式进行投票选举,严控流动票箱使用、委托投票总量。收回选票数超过本村选民半数并且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由得票多的当选;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的,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通过“另选他人”方式选出的人员,按程序审查考察后,才可确认结果。

4.同步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xxxx年x月底前)。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xx日内,应当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村民小组组长、推选村务协商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一般为x至x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研究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

抓好村民小组组长选举工作,村民小组设组长x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副组长x至x人,协助组长工作。村民小组组长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推选村务协商会,村务协商会组成人员一般为xx—xx人。村务协商会设会长x名、副会长若干名,会长一般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副会长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村民中择优产生(副会长中要有x名市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成员应当从政治坚定、热心公益、办事公道、有代表性、群众口碑好的村民中推选。

抓好党小组划分、党小组组长选配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相关组织。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动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和相关组织负责人。

5.做好后续工作(xxxx年x月底前)。及时组织做好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重点抓好x项工作:(1)搞好工作交接。镇党委统一组织“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事务正常运转。(2)加强思想疏导。镇党委深入细致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待遇,为他们举办一次荣退仪式、组织一次上门家访、发放一本任期荣誉证书、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份“惠琼保a款”健康礼包。(3)开展履职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x次以上集中培训。镇党委参照市级培训班模式,组织开展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履职培训。(4)做好换届总结。及时对换届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村要做好换届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5)推动干事创业。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带领“两委”班子着手兑现“竞职承诺”,制定村发展规划,全力为民办好事、办实事。(6)完善治理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村务监督和民主协商,不断提高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做实做强网格党建,把党组织建在网格上,发挥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织密扎牢服务群众网络。建立“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推进基层民主协商建设”试点工作与村务协商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打造村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制定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开展道德教育,推进移风易俗。

(一)严肃换届纪律。各村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禁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任何人向领导“打招呼”“接天线”,干预换届选举工作,对“打招呼”“接天线”的人将严肃处理。镇党委对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进行集体谈话、集体培训,签订承诺书,公开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切实维护选举秩序,坚决查处破坏选举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打砸烧票箱、冲击破坏选举现场,或以暴力、威胁、欺骗、造谣、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举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打击报复党员干部的行为,要坚决制止,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二)加强全程监督。镇党委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节点,设置违纪违法风险防范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换届监督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实。对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已当选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防范化解风险。各村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化解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严防“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宗教势力、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对出现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换届选举中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防范疫情反弹扩散风险。

12月3日,五届玉溪市红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中央和省、市关于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要求,强调以抓好换届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小良主持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此次换届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是为“十四五”发展蓄势赋能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全区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一要学深吃透政策法规,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细人事工作,抓实重点环节;三要严格规范组织选举,确保精准选人;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当前,红塔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还存在人选把关不到位、联审责任不精准、政策业务不熟悉、氛围营造不浓厚等问题,要抓实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联审、储人选,区换届办要牵头抓督导、强业务,信访部门要牵头抓摸排、强防范,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等篇目相关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选举重要安排部署进行集中传达。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文件。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20xx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三)总体安排。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份开始,至2021年3月底结束(具体日程说明见附件1、2、3)。村(社区)“两委”下辖组织按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一)职数配备。

(1)村(社区)“两委”干部总职数:(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职数见附件4)。

(3)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二)人选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黑恶势力渗透和不良风气侵蚀。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私分明、带头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

(4)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除具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有组织能力,掌握党的基层工作政策,工作有干劲有办法,积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工作任务;有管理能力,带头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面对压力困难敢于担当作为;有发展能力,敢闯拼,带领党员、群众生产致富,改善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和社区建设。

(3)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推荐连任的人选都参加过年度轮训,新进人选优先从后备人选库中产生。有需要的,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3.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人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接受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认真完成村(社区)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为群众服务。

(2)符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的事有关条件。

(3)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能任满两届以上。其中,村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居民委员会成员新进人选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成为宗族恶势力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信教传教,大搞封建迷信的;上一届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或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2)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观定》等,受到撒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受到撒职及以上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未曾担任干部的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21年1月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部署,依法依规推进我街道村(社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风清气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牢牢把握换届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依法依章依规。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严格选举程序,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选举结果公正规范有效。

3.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村(社区)实际,结合实际制定换届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实行一村(社区)一策。

4.坚持严肃纪律。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换届纪律,狠刹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严防干扰破坏选举等行为,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

5.坚持和谐稳定。始终把稳定放在第一位,保持村(社区)基层治理基本框架的稳定,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及早防范和及时化解换届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我镇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即将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惠州市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博罗县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高站位、高质量、高标准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博罗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现代魅力强县、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确保换届工作方向正确。2.坚持质量第一。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强化人选审查,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从严把好人选质量关,确保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相一致。3.坚持底线思维。夯实“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成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任何影响换届选举质量的小概率事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推进。4.坚持分类指导。认真研判分析不同村、社区具体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5.坚持结果导向。巩固提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换出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总体安排。村(社区)“两委”换届是城乡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关系到党的领导在基层的落实和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必须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持压茬有序进行,坚持分类分级推进。全镇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0年12月开始实施,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1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小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换届工作,其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安排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一)规范职数配备。根据村(社区)规模大小和治理任务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村(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党委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村(居)民委员会委员人数。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党组织,可设副书记。

(二)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当对党绝对忠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带领发展能力。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严禁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对查实存在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审查负面清单情形的,一律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一律不得确认当选。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近亲属回避规定,同一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之间不得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建立健全选人用人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人选质量问题的,一律从严倒查。

(三)高质量推行“一肩挑”。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有条件的地方可稳妥实行“一肩挑”,同时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同时,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四)拓宽来源渠道。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人口普查、换届选举等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外出人才“建档立卡”,积极选拔本地优秀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大学生村官、大学毕业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医村教中的优秀人员。用好用实镇、村、组三级五类干部“大储备”成果,坚持不唯资历、不惟经历,注重能力、注重实绩,加大力度选拔使用有学历、有能力,有家国情怀、有奉献精神的年轻储备人选。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疫情防控、防汛防风等重大任务中识别人才。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头雁”质量。本村(社区)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跨村推荐人选。

(五)优化班子结构。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换届期间新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是“大储备”人选。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整体合力,积极稳妥提高“一肩挑”比例和交叉任职比例,进一步改善班子年龄、学历、性别等结构。推荐连任的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新进人选一般应能任满两届。对于超过55岁,但表现特别优秀、身体健康、确有工作需要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经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可以继续留任。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一般应有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新进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左右。

(一)持续排查防范化解风险。落实“逐村排查、逐镇把关”的换届选举风险点预判机制、选情分类管理机制,建立风险防控处置应急预案,严防拉票贿选、操纵选举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大力度整治选情复杂的“三类村(社区)”。深入开展打击村(社区)涉黑涉恶犯罪行动,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配合做好县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情选情逐一进行调研分析、精准排查。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集中清理规范村(社区)财务。开展重难点村(社区)集中整顿和台账动态管理,确保换届前整顿到位。

(二)实行全程纪实管理。全面推行换届选举全程纪实管理机制,明确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时间、责任分工,换届选举质量要可追溯、可倒查,确保选举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村(社区)“两委”换届按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顺序组织开展。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要围绕党员群众推荐、党组织推荐、确定候选人、组织党员大会选举等关键环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要围绕选举委员会推选、选民登记、代表推选、候选人提名、大会组织和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变通更改,切实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

(三)强化党组织把关定向。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换届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运用好村级巡察、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成果,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在村(社区)党组织选举办法、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中明确人选资格条件。村(社区)党组织应当提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加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规范工作程序,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人选建议名单,提前把好人选质量关。

(四)选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推选为村(居)民代表,党员村(居)民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有条件的村(社区)应力争达到1/2以上。村(居)民代表一般由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与村(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五)强化业务骨干培训。持续开展村级换届骨干轮训等工作,对包村领导、包村负责人、换届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提高业务水平。紧扣换届选举中的关键点、常见问题制定换届工作指引,明确政策要点,做好政策解答。坚持务实便捷管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统筹做好选中选后有关工作。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把换届过程提升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员群众教育的工作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注重强化仪式感、荣誉感,激发当选干部的自豪感、责任感,把换届选举和“大储备”招贤纳才、党员群众教育管理等结合起来,提升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凝聚民心、团结群众的庄重过程。做好选后有关工作,及时做好新一届班子成员任职备案管理,细致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认真开展任前谈话、就职宣誓、任职培训、任期承诺、领办实事、离任荣退等“六个一”活动,把选中、选后各环节程序任务统筹考虑、一体提升。

(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镇换届办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舆论工作的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法规、换届纪律和经验做法,确保“什么是黑、什么是恶,什么是纪律‘红线’”深入人心、绝不触碰。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用好村级换届系列宣传海报、宣传片,广泛宣传换届纪律要求,强化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规的宣传解读,筑牢党员群众思想基础,引导依法有序参与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删有害信息。各级村(社区)党组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村级换届工作,须提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二)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结合“清单式宣传、村代表承诺”等活动,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组织参与换届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集体谈话,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采取巡察、专项监督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渠道,全面受理干部群众关于换届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举报。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选民登记、委托投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并迅速派出力量赴现场处置。

(三)健全“零报告”和直查快办机制。坚持有情况必报,严格落实异常选情“零报告”机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坚持有线索必核,成立直查快办组,问题线索一旦发现掌握,迅速核查处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持有案必查,对来信、来访以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挂牌督办、专案查处。坚持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一)压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镇村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覆盖开展换届工作督促检查。镇党委要强化全流程把控,高质高效做好人选摸排、考察审查、选举组织等工作,形成网格化、全方位的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精心部署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换届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把换届工作作为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级部门强化联动协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健全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纪委监委和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同志要集中精力,确保各项工作抓得好、抓到位。积极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新情况,周密做好选举现场组织、委托投票、选票设计等,确保选举公正有序。抓好分类指导,通过实地调研、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摸清基本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纠正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助推形成换届新风。

(三)统筹抓好其他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统筹谋划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规范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有选举权的村(居)民中推选产生;人选应当熟悉本村(社区)情况,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履职能力;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主任原则上由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党组织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严格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人选应当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落实“大储备”工作有关政策,集中换届期间,村民小组长人选必须是经审查遴选确定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推动村(居)民小组长中的党员比例比上届有较大提高。上述组织换届和人员推选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推进,任期相同。统筹做好计划安排,既不拖延滞后,也不盲目追求进度搞扎堆选举。同步做好村(社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换届工作和民兵组织建设工作。

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实施方案,印发前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于本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5日内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

报告。

”、“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

报告。

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措施

为确保巴东县20xx年村党组织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20x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实现党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的政治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尊重党员和村民的意愿,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保证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换届选举工作中需要公开的有关内容、环节都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使换届选举真正成为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民主意识的过程。

(三)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党章》和法律权威,依法依规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到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从根本上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和严肃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方法步骤。

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9月启动,到20xx年1月底结束,其中:20xx年10月底完成前期准备工作,11月中旬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xx年1月底前完成相关后续工作。

(一)做好准备工作(9月15日-10月底)。

1.完成换届前期工作。

一是组织村级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未进行财务清理审计的,不得启动换届选举。

二是整治环境。对有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地方,要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整顿“难点”村。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各村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排队。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排查的软弱涣散村,要坚决先整顿转化再换届选举。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前调整。对本村确实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负责抓班子带队伍,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有关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任务及要求,制定出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在10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开展业务培训。县负责培训乡镇有关人员和县督导组成员,乡镇负责培训村选举工作人员和乡镇指导组工作人员。培训内容以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为主,通过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真正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充分发挥其在选举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11月1日-11月15日)。

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实行“党员、群众公开推荐,乡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工作模式,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民主推荐。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推荐初步人选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把符合“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的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特别是要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乡村医生和教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2.确定考察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镇党委。乡镇党委按照有关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审核同意后于11月5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将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县村“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上报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镇党委作出批复。

4.正式选举。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要按照选举办法和选举规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把握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党员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

5.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及得票数。乡镇党委要及时批复,并报送县委组织部。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11月16日-12月底)。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有候选人的选举方式。重点要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听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述职、报告财务审计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公布财务审计和民主测评结果。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上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提倡以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组成,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同时要按照组织信任、群众认可、大局观念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标准配齐村民选举委员会副主任。由村民委员会发布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公告。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也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单数组成(一般为3人),推选其中一人主持工作。由村民委员会发布成立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的公告。

3.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乡镇指导组的指导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要对新一届村民代表产生办法、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办法、委托投票办法、选举大会日期、投票方式与投票地点,以及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产生办法等进行整体安排,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

4.组织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严格按照《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准确把握选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注重登记质量,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对自愿放弃选举权利的村民,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不列入本届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名单的变动情况,应当及时公布。要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发公开信、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做好登记工作,宣传动员广大有选举权的村民积极参加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提高村民的直接参选率和投票率。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5.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至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少于25人,一般不超过50人。要注意把握村民代表的结构。

应有党员、团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民兵、生产经营专业户等各方面的代表,妇女代表要达到村民代表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要有少数民族的代表。要认真把握村民代表的资格条件,注重把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主持正义、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议事决策能力的村民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6.公布委托投票名单。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选举日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应当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书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办妥委托投票手续。每位村民接受的投票委托不得超过2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参与竞争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前5日发布公告,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名单。

7.确定村民委员会职数、职位和候选人条件及产生办法。召开第九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职位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方案以及候选人条件及产生方式,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本届村“两委”职数一般为3-5人,合并村最多不超过7人。

8.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每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出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对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候选人,采取设岗定位的方式进行提名。收回的提名票总数要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数的一半,提名方为有效。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预设的村民委员会职位、职数的要求,依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初步候选人。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按得票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正式候选人。候选人确定后报乡镇党委和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发回重新按程序推选。乡镇要在11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后的候选人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

9.精心组织大会选举。县、乡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好大会选举。在选举大会召开之前,精心组织好候选人竞职演说、公开承诺等工作,对演说和承诺的内容严格把关。要认真做好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等工作,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认真审定大会议程。

认真组织好选民投票,把好领票、写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等关键环节和程序。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维护会场秩序,确保投票选举大会有序进行。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要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代替村民选举大会的行为发生。

10.选举结果确认。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已经投票,且收回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参选人或本村其他村民获得已经投票村民过半数选票,即获得选票超过实际收回选票的50%,始得当选。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没有妇女,但委员的候选人或者参选人中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如果委员的候选人或者参选人中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应当从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直到选出为止,其他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11.颁发《当选证》。村民委员会成员选出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

12.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的村民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全县所有建制村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20xx年1月)。

1.工作交接。在乡镇党委和政府主持下,在规定期限内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及资产清单等移交给新一届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同时,由乡镇党委召开离任村干部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建章立制。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为重点,全面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和完善村级工作和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岗位目标责任。

3.培训队伍。县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进行任职培训,乡镇对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培训。

4.总结归档。在驻村工作组主持下,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总结选举工作。整理村级组织换届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相关资料,规范建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和行政村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巴东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和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具体安排部署这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并成立6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督查和指导各乡镇的换届选举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每个村要明确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并派驻指导组,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要发挥好抓总引领作用,重点组织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负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农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要共同参与,及时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严把资格条件。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应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致富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乡镇党委要切实把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审查关,统一征求纪检、信访、公安、司法、计生等部门意见,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

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加大年轻干部配备力度,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农村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暂时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大学生村官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要重视选拔女干部。

努力实现百分之百的村有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百分之百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要按照《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做好选拔优秀村医村教进村级班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优秀村医村教、农村电工和兽医等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工作,确保40%的村有1名村医或村教(或农村电工、兽医)进入村级班子。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确保全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顺利推进,县督导组要自始至终加强监督和指导,重点对法规、政策、纪律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可能出现家族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村,要密切关注、高度防范,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继续推行竞职承诺制度,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私自开展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

乡镇党委、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承诺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向党员群众公示。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对换届中的拉票贿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干扰、妨碍换届选举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零例外,坚持有报必查、严厉打击。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凡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的,要坚决予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关心、支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健全应对机制,防止炒作换届选举负面新闻、不实信息和突发事件。

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12月3日,五届玉溪市红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八十二次暨2020年第十六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中央和省、市关于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安排部署和重点要求,强调以抓好换届工作为载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小良主持集中学习。

会议指出,此次换届是夯实党在基层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是为“十四五”发展蓄势赋能的现实需要,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契机,全区上下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掌握政策理论法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一要学深吃透政策法规,精心制定方案;二要做深做细人事工作,抓实重点环节;三要严格规范组织选举,确保精准选人;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肃换届纪律。当前,红塔区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还存在人选把关不到位、联审责任不精准、政策业务不熟悉、氛围营造不浓厚等问题,要抓实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合力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组织部门要牵头抓联审、储人选,区换届办要牵头抓督导、强业务,信访部门要牵头抓摸排、强防范,宣传部门要牵头抓宣传、造氛围,确保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二专题“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制度安排上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体制优势》等篇目相关内容。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中央和省、市有关换届选举重要安排部署进行集中传达。

会议通报了市纪委相关文件。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

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集合

社区是由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领域而形成的相互关联的生活大群体。它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做好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村(社区)“两委”换届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数设置。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正式党员7人至23人的,村党支部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正式党员24人及以上的,村党支部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委员2名。

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其中50户以下(不含5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委员2名;50户以上100户以下(不含100户)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100户及以上的村设村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4名。

我镇辖区内20个行政村均推进“一肩挑”。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双好四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道德品行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素质高、人品好、作风硬。带富能力强。培育特色产业有成绩,壮大集体经济有成果,带领群众致富有成效,持续有力推进村级发展。协调能力强。有序组织村(社区)“两委”规范高效运行,凝聚党员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服务能力强。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急难愁盼问题,帮助解决困难诉求,具有较高威信、群众普遍认可。治理能力强。能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寺庙管理,依法调处矛盾,高质量推进社会事务,推动形成文明村风。

(三)厘清负面清单。村“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县级资格联审,村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有下列十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两委”班子候选人: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曾非法出境参加法会、悬挂达赖画像、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存在破坏民族团结行为的;。

(2)直系亲属有参与民族分裂案件的;。

(3)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制意识淡薄,曾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存在涉黑涉恶或被认定为“村霸”的;。

(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干扰、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6)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

(9)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10)其他不适宜情形的。

(四)优化班子结构。村党组织书记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党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学历,继任村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个别特别优秀需要适当放宽任职条件的,须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应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正式党员,应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党组织班子。注重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女性正职和委员比例,合理保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男性比例。

(五)拓宽选任视野。注重从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致富能手、网格管理员、大中专毕业生、“9+3”毕业生、专业社工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注重选拔在疫情防控、反分维稳、脱贫攻坚、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等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人员。本村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符合条件的依法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切实做到“应挑尽挑”;暂缓推行的,要列出具体情形和原因,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并汇总梳理不适宜“一肩挑”的情形。对群众意见反映大、参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存在风险的,不能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条件成熟的社区,可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村“两委”班子成员新提名人选,应实行近亲属任职回避。

此次村党组织换届共分为选举准备、部署启动、推荐候选人、实施选举、5个阶段,其中准备选举、部署启动和实施选举阶段从2020年9月上旬起到2020年11月底基本结束。

(一)选举准备阶段(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1.开展专题调研。由联系市领导牵头,联系部门配合,按照市委组织部制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基本情况摸排的通知》要求,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案例解剖、集中座谈等方式,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切实做到班子现状、村情选情、重点难点、突出问题、群众诉求“五个搞清楚”,为针对性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2.做好问题化解。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一村一策”进行整顿,不整顿到位不换届。同时,配合财政、审计、农牧农村等部门做好村级财务清理等工作。

(二)部署启动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1.开展安排部署。组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贡呷仁青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2.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开展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等人员培训,确保每名从事换届工作的人员都能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为顺利完成选举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推荐候选人阶段(2020年10月10日至11月24日)。

1.党员民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实到会党员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三分之二),全额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根据班子构成比例要求和具体标准,按新一届村级党组织成员两倍的名额,研究确定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

2.群众信任推荐。驻乡工作组和镇乡党委要指导村党支部召开以户为单位的村民代表(1户1人)会议(实到会不低于应到会数三分之二),邀请所在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对镇党委初审后的候选人信任推荐人选进行信任推荐。镇党委根据两轮推荐结果,按6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县级联查联审。采取“五问三审”方式对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五问:由镇乡党委牵头对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问村里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听取意见建议;二问项目工程协调指挥部,了解推动项目建设表现;三问帮扶部门、结对共建共创党支部,了解工作状态;四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作出客观评价;五问脱贫攻坚部门和贫困群众,了解推动脱贫攻坚、帮扶贫困群众等方面的表现。通过“五问”,对每一位候选人初步人选形成综合评价。三审:严格执行县级联审制度,首先由镇乡党委联合派出所等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出具书面承诺;其次由镇党委衔接结对共建共创单位会同重点建设项目指挥长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镇党委出具的书面承诺上签字承诺;之后由镇换届选举负责同志到市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统战、民宗、信访、审计、司法、农牧农村、巡察等部门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最后由驻乡工作组组长审核签字。

4.报送正式请示。各村“两委”根据联查联审情况,下一届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并提前1个月向镇党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镇党委形成正式文件将村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报组织部备案。

5.做好下文批复。镇党委综合考察情况和市委组织部批复,下文对村党组织候选人正式人选和召开党员大会等事宜进行批复。

(四)实施选举阶段(2020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1.签订四项承诺。有选举权的党员要与所在支部签订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书。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签订参选承诺书,承诺遵守换届纪律。经镇党委审批同意的村级党组织书记候选人正式人选与镇党委提前书面签订《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同时还要做到“七个必谈”,即现任村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差额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民代表必谈。

2.筹备组织党员大会。镇党委在联系县级领导的指导下,成立驻村工作组,指导村支部做好党员大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审核各村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掌握应到会党员数和实到会党员数,印制统一格式的选票、确定各村选举日等前期工作。各驻村工作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该村党员大会筹备工作,督促上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起草工作报告,并帮助修改审核;起草并报镇党委审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统计应到会和实际到会党员人数;要向所有参会党员和列席人员发出党员大会有关事项的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口信带到位)。

3.召开大会选举。一是通过选举事项。驻村工作组指导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宣读、通过选举办法,通过村级党组织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举手表决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确定计票人。二是介绍正式候选人。驻村工作组要向党员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有关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向广大党员群众认真陈述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增加党员群众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三是组织实施选举。实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按照先差额选举村级党组织委员、再等额选举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程序开展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产生后立即召开第一次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积极邀请不是党员的“三老”干部、离任村干部、群众代表列席党员大会。

4.开展承诺宣誓。新当选的村级党组织书记要在驻村工作组监督下,在党旗下向全体党员、列席代表宣读自己与镇党委签订的《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并进行任职宣誓,请全体党员、干部、群众监督执行。同时,在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5.做好组织任命。对村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经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镇党委审批任命,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阶段(2020年12月上旬)。

1.做好工作总结。换届结束后,镇党委要认真总结换届工作经验做法,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2020年12月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并着手开展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对换届选举中形成的表册、材料和文件等,归类整理,形成专门档案保存。

2.做好交接和思想教育。在党员大会完成后7天内,镇党委组织村党支部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交接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要针对性的教育引导,推行镇党委书记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对换届落选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离任关怀,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搞好工作指导。驻乡工作组会同镇党委指导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制定任期责任目标和五年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完善村“两委”议事规则,落实《市村党组织运行规则》,健全班子运行机制,落实党务、村务、事务、财务、干部责任“五公开”制度,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同时要按照市委组织部部署,做好新当选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原则上不少于3天,着力提高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的能力。

4.加强跟踪管理。镇党委定期组织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督促当选村党组织成员自觉履行承诺。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违反辞职承诺条款的,进行免职处理。

5.做好离任保障。镇党委按照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其他村组干部岗位安排一批、支持自主创业一批、给予补助引导退出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一人一策”制定安排方案,确保干部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并按照要求做好离任村常职干部统计并上报市委组织部,兑现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其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力量保障。成立县级联系领导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和副市长为组长,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单位成员、派出所成员、各村“两委”成员、各村第一书记及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纪律保障。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守纪律,积极支持换届选举,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发扬民主与加强党的领导、表达个人意志与贯彻党组织意图等方面的关系,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将换届纪律落实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过程,确保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达到群众、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

(三)强化宣传保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牧民夜校等平台,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同时发挥共建共创结对机关党支部、驻乡驻村工作组力量,加大换届政策、任职条件、选任模式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选民和干部群众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知晓率,为换届选举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待遇保障。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最新标准,及时兑现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及时兑现离任村干部补助,同时按照《市离职村干部安置方案》要求,加强对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从2020年11月开始,到2021年3月底,全市村(社区)“两委”将集中进行换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着力选好书记(主任)、配强班子、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选好建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高质量产业集聚地、高颜值旅游目的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目标定位提供坚强保证。

(一)合理设置职数。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确因工作需要的,最多设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二类村(社区)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任纪检委员)。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为:一类村(社区)一般设成员5-7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村一般设成员3-5名,其中主任1名;二类社区一般设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

(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要细化制定人选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落实资格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按照程序要求及时报市、镇相关部门联审、备案。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

(三)着力选好书记。深入实施面向优秀农民工公开遴选村级后备干部三年计划、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四个一批”工程,着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优先考虑培养锻炼成熟的优秀农民工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开展届末述职评议,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连续两年被列为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的书记不再继续提名。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

(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放宽后不超过60周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各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年龄下降目标、学历上升目标要报镇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明确负面清单。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

(六)全面推行“一肩挑”。坚持把集中换届作为推进“一肩挑”的重要契机,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统筹考虑村(社区)“两委”班子人选,大力推行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交叉任职。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和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

2.深入调研摸底。全面落实镇领导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底和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

3.进行集中整顿。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要先整顿、后换届。根据每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情况,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重点、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对班子配备不齐、书记空缺或不胜任现职的,限期调整、配齐配强;对村(社区)管理混乱、矛盾纠纷集中的,找准症结、及时处置;对宗族势力干扰村务、涉黑涉恶的,依法严厉查处;对仅靠镇、村(社区)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派出专门工作组进驻帮助解决。

4.开展分析研判。结合开展调研摸底,深入查找摸排换届选举人选推荐、群众测评、组织审查、投票选举等各阶段、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客观分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推行“一肩挑”等带来的影响,重点排查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风险、社会稳定风险、舆论炒作风险、疫情防控风险,分类梳理,集中排查,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研究制定风险防控预案,逐项细化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要全程加强对风险点的预判和把控,要召开专题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镇包村领导对重大风险点进行专项研究,及时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每个阶段平稳有序推进。要按照“一人一策”要求,做好集中换届和村级建制调整过渡安置期满将离任的村(社区)干部的思想工作,确保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5.做好届末述职评议。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届末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提名候选人的重要参考。

6.开展任期审计。做好村(社区)财务清理和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进行审计,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村(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等,出具审计报告,公示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7.落实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与村(社区)干部进行多层次、全覆盖谈心谈话,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

8.抓好宣传发动。运用led、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二)部署动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5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镇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明确镇村任务和工作安排。

2.组织业务培训。对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直观看、现场学,帮助镇、村(社区)干部熟悉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确保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三)实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0年12月5日-2021年1月底)。

1.发布公告。通过广播、告示、会议、网络、微信平台等途径发布换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职位职数、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推荐提名与选举方式、时间安排等。

2.开展党员登记。对正式党员进行登记,确定应到会人数。镇党委要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前动员外出党员回乡参选。党员因“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经村(社区)监委会核实、镇党委同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五种情况即: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提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研究审核。

4.开展资格联审。镇党委按照任职资格条件和负面清单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考察对象。

5.组织开展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书记具体考察方案,镇党委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具体考察方案。村(社区)党组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镇党委,采取民主测评、集体面谈、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镇纪委要协助做好村(社区)纪检委员人选的审核和考察工作。

6.确定候选对象。候选人考察对象经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确定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候选人正式人选。

7.大会选举。召开大会正式选举1个月之前,各村(社区)党组织需向镇党委提交正式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正式选举前党员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村(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参会人员为应到会的全体党员;列席人员为预备党员、非党员的村(社区)干部、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监督人员为村(社区)监委会成员、社会监督员。选举大会由镇换届督导组现场督导,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主持。选举程序为:(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4)上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工作报告;(5)讨论酝酿,大会休会;(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7)大会复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8)大会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9)组织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10)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11)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12)召开第一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13)主持人宣布当选书记、副书记人员名单;(14)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表态发言,作任职承诺、完不成目标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15)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8.任职。由村(社区)党组织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结果,镇党委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应及时审批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镇党委要组织进行任前谈话,并与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书记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签订《廉洁承诺书》,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

(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2021年3月)。

1.确定选举方式。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各村(社区)要在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选举,要结合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

2.明确选举时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21年3月底全面结束。

3.推选选举机构。各村(居)民委会依法成立第十一届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选举领导小组的人选,由镇提名,与居民会议协商确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主任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推选产生,经上届村(居)委会张贴公告,告知本村(居)全体村(居)民,并报镇选举工作机构备案。

4.制订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就村(居)委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资格和提名、中心会场和投票站设置、委托投票、另行选举等作出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5.做好选民登记。采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依法登记选民,保障村(居)民参选权利。选民登记开始之前张贴公告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提前通知选民。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前20日,以村(居)民小组顺序公布。同时,根据选民名单填写并颁发参选证。因故不能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收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委托投票应当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办理,经审核后2日内公示。

6.提名确定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在提名前向选民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居)委职责和村(居)委成员各自职责。当初提名的名额超过正式候选人的差额时,通过预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候选人确定后,报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联审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在党组织换届中已进行联审的,可不再进行联审。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5日,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7.依法组织投票选举。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提高选民的参选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在选举日前5日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投票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选举会场、若干投票站,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监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保法定程序严格规范。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共代写处。选举结果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后有效,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颁发主任、委员当选证。同时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认真填好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当选名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选举。

8.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9.加强其他组织建设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红白理事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等在内的其他村(居)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依法做好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提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五)换届成果巩固。

换届工作结束后,镇、村(社区)组织做好后续工作。一是做好新老班子交接。镇党委要开展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目标和工作举措,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及时变更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是法人信用代码证书,保证村(社区)事务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思想工作。镇党委要专门组织同落选退职同志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三是做好总结。要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四是加强培训。镇党委要在换届工作结束后3个月内,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帮助提高抓发展、服务、治理能力。五是大力培养后备干部。要择优选拔一批基层后备干部,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储备优秀人才。

(一)严明换届纪律。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近亲繁殖”等不正之风;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坚决防止任意简化选举程序、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严禁干扰换届,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人选提名中的弄虚作假、权钱交易等行为;坚决查处诬告,支持保护干事创业者。

(二)加强教育警示。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学习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候选人、“两委”班子成员、换届工作人员选前谈话制度,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让换届纪律要求深入人心。

(三)加强换届监督。加强换届全程监督,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换届监督员,及时收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建立民情直报员制度,每个村(社区)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处机制,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一)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两委”换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度高。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作风、细致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健康顺利开展。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指导组,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指导,要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保证“两委”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督促检查。镇纪委及镇“两委”换届督查指导组,不定期深入到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谈心谈话、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等,及时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镇党委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盯紧盯实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对信访存量较大、矛盾比较突出、家族宗族影响较大的村(社区),要实行点对点、人对人的重点监控,及时有效处置。换届选举日,镇要派出专门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督导。

(三)注重思想引导。坚持将谈心谈话贯穿换届选举全过程,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纪律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讲透、把思想做通。充分运用广播、led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农民夜校等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思想发动,强化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努力提高党员参与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四)抓好风险防控。要深入摸排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疏导化解,对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依法果断处置,确保社会稳定。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的情报信息,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对掌握的重要信息及时分析研判。要关注重点利益诉求群体,掌握重点人员动态,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加强换届舆论宣传,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疫情防控。充分认识在换届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防止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针对秋冬季疫情防控需要,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在换届中出现疫情防控风险。要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回乡的,要落实健康申报、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确保健康参选。要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控制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的频次和规模,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做好会场通风消毒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要强化应急处置,对选举中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处置上报。

(六)完善治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一肩挑”党组织书记日常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不合格不胜任不称职村(社区)干部退出机制,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织密建强监督体系。建立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齐心干事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其他组织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充满活力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共治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深化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工作运行规则。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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