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精选9篇)

时间:2023-09-02 08:00:27 作者:影墨 2023年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精选9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一

【方案核心】车位流动使用,车卡控制总量,兼顾业主访客,管理公开透明。

【方案概要】

1.         。取消临时固定车位,暂保留有可查开发商转让证明的私家车位和石厦车位,对公共车位进行流动管理,凭停车卡(月卡或流动卡)停车,提高资源利用率。

2.         。可发放月卡数量495个,与有效公共车位数量(474个规划公共车位+21个可加车位)相等,能够满足现阶段业主需求(485辆)。总量不能满足需求时,按照业主登记排队顺序发放。按照小区物业每年流动5%~10%计算,每年应有25~50个月卡发生变更。

3.         。每户业主最多只能申请一个停车月卡,已有私家车位的业主不接受月卡申请。业主凭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申请月卡。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应为业主本人或业主直系亲属(父母、妻子、兄弟),如行驶证非业主本人,需提供业主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防止滥申请。管理处应对相关证件进行备案,供业委会审计。

4.         。按流动车位总量一定比例提供流动停车卡,供访客使用。暂定白天(8:30 – 17:30)可提供流动车卡比例为30%(150个),夜间(17:30-次日8:30)比例暂定10%(50个),根据实际停车情况,由业委会公告调节。

【方案监管】

 所有停车卡,包括月卡和流动卡,在停车系统中均有对应编号。停车场管理系统应支持对最近3个月的车辆出入明细查询、导出和统计。(如不支持,建议从历年物业余款中安排费用安排相关系统功能购买或开发)

持有月卡的业主房号清单。

当前排队的业主顺序和房号清单。

当季月卡变更情况。

对流动车发发放的统计。

为防止流动卡被私授个人专用,业委会需在每季度审计时,随机抽取10个流动卡记录进行审查,如抽查到的流动卡连续多天均为同一辆车使用,视为流动卡私授。

为确保公开透明,每季度审计应公开征集10名业主志愿者参加,审计结果由业委会委员和参与审计的志愿者共同签字公布。

管理处应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否则将影响对物业管理方的续约。

【变更】

月卡总量变更。经业委会讨论提出月卡总量变更具体数字,公示2周后实施。公示应列举有足够说服力的.数字解释变更的必要性。

流动车卡比例变更。经业委会讨论提出流动车卡比例变更具体数字,公示2周后实施。公示应列举有足够说服力的数字解释变更的必要性。

【主要管理风险】 

1、业主申请月卡,但提供给租户使用或外单位(非租户)使用。

通过提高证件审查门槛防范。要求业主办理月卡的时候提供房产证和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车辆行驶证,不能提供者不予办理。通过此机制限制必须是业主自有的车辆才能办理月卡。。

2、业委会不能有效审计。

通过加入志愿者审计防范。每次季度审计前,业委会应发布公告邀请10名业主志愿者参加,业委会需审核志愿者身份必须为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审计结果由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志愿者共同签字公布。签字应署名具体房号姓名,以网名签署无效。如果没有志愿者报名,视为大家认同业委会审计结果。

3、清查报告数据不准确,现阶段停车场容量不足以满足业主月卡需要

按照入住时间和购车时间二者的最近时间进行排队,早入住早买车的优先,排在前列的即发放月卡。入住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购车时间以行驶证时间为准,行驶证上的车主为本人或配偶的优先排队,若有余量再对车主为亲友的排队发放。

【优点】

较当前“临时固定”管理模式,车位利用率得到提高,拓展了10%~30%的容量,并能够满足目前业主车辆规模的需要,可以实现从“临时固定”模式平稳转换过来。

排位公开透明,接受广大业主监督,业委会委员和业主志愿者参与审计签字,以个人名誉为审计结果提供担保。

持卡业主可以在当前空闲车位中找最方便自己的位置停,不必看到一楼电梯附近大量空位还被-迫下二楼远角处停车。

一定程度满足访客要求(白天150,夜间50)。

增加的管理成本在可操作范围内,确保可操作性。

【缺点】

对于业主申请停车卡给租户使用,造成部分租户有位月卡,一些有车业主却排队等月卡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比较高的管理成本,可能无法有效实施

不保证所有业主都能有车位停,当月卡申请满额后,新来的业主,或老业主新买车的,需要排队。假设小区车辆增加到600台,有105位业主需要排队办理月卡。按小区物业5%~10%流动比例,每年因业主搬迁空出来的月卡在25到50个,那么新业主可能需要排队1~4年,。但业主排队期间,仍然可以通过使用流动车位,一定程度上满足停车需求。

不保证月卡业主任何时候都有位停。由于停车卡是按流动概率溢额发放,可能出现持月卡车主找不到车位的情况。但停车高峰期主要是夜间,夜间10%的流动溢额是根据2014年8月统计得到,这种情况概率很低,基本还是可以满足停车的。如找不到车位,可先停在相对宽敞的过道边,将钥匙交保安,保安在看到空位时代为挪车。如经常性出现晚上找不到车位的,业委会根据车位使用统计调低流动卡溢额发放比例。

高峰时间需要找位,对保安协调工作量要求增加。

位置不固定,相对于现在“临时固定”,稍微增加业主找车的时间。

【数据依据】

1、2014年3月小区内部分业主志愿者对车位问题的清查报告《第二阶段清查报告》,简称《清查报告》。

l  该报告已由相关业主提交到业委会,并在新新家园业主qq群上公布。

l  据该报告数据,小区共有停车位554个,其中私家车位60个,石厦车位20个,公共车位474个。474个公共车位中,临时固定车位366个,空位108个。除此以外,利用车库宽敞空间可加位21个,实际有效车位575个。在575个车位中,子母车位21个。不同管理方法下,子母车位实际容纳车辆有所区别。在“临时固定车位”管理模式下可以停放两辆车,但在完全流动情况下,基本只能容纳一辆车。另外,对于该报告中提及的重新规划可拓展车位20-50个,因未见具体规划方案,暂不作为参考。已登记的有车位和无车位的业主,共有私家车485辆。

2、新新家园博客网(http://),简称“小区博客”。

l   博客网中上车位分布图、停车场夜间闲置车位的数据统计。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停车管理建议。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二

中国智能停车场网讯:北京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通知,北京将推动和实施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工程。紧密围绕缓解首页交通拥堵的迫切需求。在信号控制、综合监测、信息诱导服务、停车管理、车辆动态管理、基础支撑保障等方面推进六大工程建设,构建智能交通系统,提高通行效率。

《洛阳市加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势迅猛,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逐步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难题之一。为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并挖掘潜力,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福民强市”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规范、建管并举的城市停车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的原则,加强机动车动静态管理,推行单位(社区)内部停车场对外有偿错时开放、使用制度,多策并举,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期目标:将被挪用的停车场恢复规划的功能。取消主要商业聚集地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开放具备有偿错时开放条件的单位(社区)停车场,利用闲置的空地等资源新建停车场。规范停车收费,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停车管理有力推进,道路停车难问题得到改善,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基本满足出行和停车需求。

远期目标:根据洛阳市总体规划及近期规划要求,规划部门在未来三年城市建设中每年新增泊位数:住宅内泊位约29000个,住宅外泊位1200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数1700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数620个,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为加强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洛阳市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谭建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任常务副组长,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办主任谷连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孟红兵、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社成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城-管、园林、人防、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市创建办、住建委、公安局、交通局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副主任郭建军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规划、公安、工商、城-管、园林、人防、交通等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

各相关部门及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属地管理为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1. 宣传发动: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5日,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详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 组织实施

(1)从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2月10日,完成具备有偿错时开放条件的单位(社区)停车场的开放工作、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空置停车场的利用工作。

(2)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完成利用闲置的空地及自选地点新建临时停车场和部分被挪用配建停车场的功能恢复工作。

(3)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6月30日,完成全部被挪用配建停车场的功能恢复工作和重点部位(如:王城公园、建设路摩托大楼前等)的停车场建设工作。

(4)长期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实际另行制定。

3. 考核验收:按照工作目标,由市创建办组织定期考核验收,并排序、公示。

4.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停车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各城市区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进行排查,摸清辖区内的停车现状与停车资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实行单位(社区)内部停车场对外有偿错时开放

实行有偿错时开放的停车场,指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社区范围内已有的专用停车场和利用社区内空闲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以及利用闲置1个月、具有10个停车泊位以上的项目工地,回收的烂尾楼等闲置土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有限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尽量将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提供给社会车辆临时停放,提高停车场使用率。对有停车需求及有条件设置停车泊位的社区内部,在满足人、车通行的前提下,遵循不扰民、不堵塞交通、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原则,在住宅区内的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并完善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社区内部专有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内部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实行错时对外开放。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三)利用闲置空地等资源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1. 利用单位门前广场、闲置空地等,积极发展生态(临时)停车场所。如在中州路与王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沙置业公司空地、中州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角丹尼斯置业空地等建设临时停车场。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2. 利用西苑路天津路与青岛路段的中央绿化带、洛浦公园南堤中段通道等处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目前我市部分地段人行道、盲道边缘到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为8-15米,充分利用这些空间场地开辟停车场,以停放更多的车辆。各城市区在较宽的具备停车条件的人行道、盲道以外闲置空地,根据地形适当调整盲道的设置位置,开设道沿行车坡道,尽力解决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泊位设施设置:各城市区政府

(五)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恢复被挪用停车场功能

尽快恢复被占用、挪用的润峰商厦、周王城广场、丹尼斯纱南店、金福运购物中心、白金都会、西苑路大张量贩、八角楼金街等大型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停车功能,尽量减少占道停车。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城市区政府

(七)治理私圈私占楼前院内公共用地,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增加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八)推行专业化管理

推行行政管理、引导和公司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或招标等方式,由市、区两级政府确定停车管理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完善停车管理服务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采用先进的停车管理服务手段,统一收费人员标识,出具统一票据等,确保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

(九)明确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实行社会化运作,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和繁华地区的车流量。按照“白天高于夜间、商业区高于居民区、地上高于地下”的收费原则,委托停车管理服务公司采取计时、按区域、按时段收费等“阶梯式”收费办法,将市区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停车需求远远高于供给)、二类(需求明显高于供给)、三类(供给基本满足需求)、四类(无供需矛盾)地区。提高一类地区收费标准并计时收费,二类地区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三类地区可维持现有收费标准,四类地区限时限段免费停车,并进行公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应根据所有制或权属关系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定价。闲置1个月以上,具有10个停车泊位以上临时场地或处于长期停建的工地等空闲地块新筹建的临时停车场,可由各城市区政府以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后,委托停车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对外开放后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收费除保障停车服务公司的正常运营外,按比例上缴市或区财政,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维护。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城市区政府

(十)明确职责

1. 市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督察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城区按责任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停车场建设、设置按期完成,并对停车场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考核。

2. 各城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停车场所的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

3. 市发改委:负责对不同区域、不同性质的停车场所的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工作。

4.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市、区两级对辖区内的停车场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的委托或招标工作。

5. 市规划局、住建委、工商局、人防办及各城市区政府:负责被占用、挪用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区配建停车场停车功能的恢复工作。

6. 市城-管局:负责路外的停车秩序检查管理工作。

7. 市公安局:负责路内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按要求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占路临时停车泊位,结合实际停车需求,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对各类停车场所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监管,对各类道路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治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8. 市规划局、住建委、财政局、园林局和各城市区政府:负责筹建、开辟临时停车场。

9. 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实施鼓励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10. 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家喻户晓,形成浓郁的宣传氛围。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停车问题事关城市形象,涉及交通秩序,又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心工程。要从改善民生、关注群众最大关切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停车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领导组织机构,理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带头示范。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要以身作则,顾大局,识大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凡是本单位内部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均要提供专用的停车场地或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要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四)强化宣传。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全力做好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检查考核。市创建办要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区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问责。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三

《南通市通州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缓解住宅小区停车难和车辆停放拥堵状况,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改善人居环境,试行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主要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功能,实现小区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o1o]12号)等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住宅小区停车位是指:住宅小区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含业主拥有专有权的停车库、位);住宅小区区域内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平时用作停车位的;按有关规定划定设置占用业主共有的场地停车位和经业主大会同意增设的停车位;建设单位拥有完全产权、或尚未出售、出租空置的地下车库、车位。

第三条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住宅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和经业主大会同意增设的停车位,对车辆提供有序停放和管理服务、保障小区内交通设施正常使用和车辆安全及道路畅通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区物价局和住建局制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加强对汽车停放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我区试行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选择通州城区1-2个住宅小区开展汽车停放服务收费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第六条实行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试点住宅小区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宅小区具有一定规模(服务面积12万m2以上),以普通住宅为主,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规划有地上和地下停车场地可供使用,有统一划定的停车泊位并设置停车标志。

(三)住宅小区内专用停车库(位)数量明显少于业主停车需求数量,且地下停车库(位)大量闲置。

(四)实行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确保小区内道路安全、畅通,停车库(位)出入口(通道)、消防通道畅通,车辆进出方便。

(五)健全的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汽车停放收费人员配备和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六)配备专职停车服务人员,佩带执勤标志,切实履行职责,全天候服务。

(一)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书面申请。

(二)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停车服务资格证明:

1.业主委员会同意收费材料或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收费证明;

3.属经营者具有完全产权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的,需提供停车场的权属证明,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经营证明。

(四)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简图。

(五)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按有关规定划定、占用业主共有道路设置停车位的,可用于车辆临时停放使用,不得出租。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条件下,统一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施划停车位,要按照省建设厅、公安厅《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和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江苏省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设置规范(试行)》的要求实施。

第九条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另行文)。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与业主(使用人)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业主大会成立后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定期向业主公布。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扣除物业服务企业代办经营成本后的剩余部分,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业主大会决定并合同约定使用。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的,应当用于该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有剩余费用的按照前款规定使用。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省物价局会同物业管理、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按省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构成因素主要包括停车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配套的设施、设备的运行能耗费用;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停车场的场地有偿使用费用(业主专用车位除外);管理服务的人员费用;服务企业的管理费用;法定税费等。

第十二条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车辆停放按租用共用部分专用车库(位)、业主拥有专有权的车库(位)、临时租用共用部分车库(位)分别实行相应的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住宅小区内汽车停放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停车服务内容、车辆保管责任和收费方式、标准。

(一)建立健全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二)实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制度。管理服务企业应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停车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和监督电话等。

(三)封闭式小区实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制作发放小区车辆出入证,做好车辆进出相关登记、停车场地巡视(或监视)等工作。

第十五条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十六条住宅小区内停车位以租赁方式计收汽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预收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七条进入住宅小区执行公务的司法或行政执法车、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等特种车辆及为业主服务的搬家、送货车辆,不得收取汽车停放费。

第十八条物业企业在住宅小区实施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自立项目收费的。

(二)收费标准不公示或明码标价不规范。

(三)收费不出具票据或票据不规范。

(四)住宅小区的物业企业不为车辆停放提供服务而收取停车费。

(五)变相收费或重复收费行为。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物业企业在住宅小区实施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时,应自觉接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月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为壹年。

南通市通州区试点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四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对车辆统一停放管理,制定本制度。

每位停车人员

对于本公司的车辆和外来车车辆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如下:

1、 进入本公司停车场的人员,须佩戴员工牌。

2、停车后,请随身带走自己的贵重物品。

如有丢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3、禁止在车库内乱丢垃圾,保持场区清洁。

4、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库。

6、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

入停车场;不用的纱等废弃物,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7、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不得挪作它用。

8、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停车场要有地标线、限速标识等。

如有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会将其车辆扔至厂区以示众,并对其进行5s管理的相关考核。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五

一般的员工都是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来规范他们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规范。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停车收费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 管理归属 停车场收费员属于商业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必须遵守商业物业管理公司制度、规定及财务部相关制度规定。

二、 行为规范

1、 当班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言行举止、仪容仪表,着装干净整洁,礼貌待人,努力奉行服务第一的.宗旨。

2、 每名员工在岗上必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佩戴工牌,新入职尚未发 放工装的,必须着同款式衣服,着正装或商务款式鞋,不可穿拖鞋、凉鞋等。携带好备用金投包及岗位记录本准时上岗工作。收费员必须熟悉停车场收费系统各项操作,准确、快捷的做好停车场收费工作。

3、 停车场收费员实行早中晚三个班次运营机制,具体班次时间以财务部领 导通知为准,上下班打卡时间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时间。三班次轮转基本保证公平,但因个别工作需要及月份天数等因素造成个别情况的,收费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部的排班表轮转班次。

4、 停车场收费员工作时间(暂定): 早班:8:00-20:30 中班:10:00-10:30 晚班:20:00-8:30(次日) 停车场收费员月休四天(公休日),遇法定节假日当天排班在班人员按照法定加班计算,具体计算方式遵照公司相关加班及薪酬制度执行。 公司有权在不增加工时的前提下,调整工作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增加工时的,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时予以调整薪酬,如请假或调整班次,需至少提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由领班、主管、财务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请假或调班。

5、 停车场收费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由安保人员带领, 走指定路线,交接班时填写好工作日志,上班次交代清楚于下班次的未尽事宜,更换停车收费系统当班人员权限,清点好本班次钱款,将投包袋投入保险箱中。

6、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排班安排,按时准点上下班,如迟到2次/月(10分 钟以内)以内,警告处理;迟到2次/月(10分钟以内)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迟到1次/月(10分钟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半年累计迟到7次者,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早退(未经任何领导允许情况下),1次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员工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发现1次/年度,警告处理,2次/年度,视为严重违法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7、 停车场收费员岗上必须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专注于工作,如发现岗上 打瞌睡甚至睡觉者、岗上玩手机、ipad等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发现2次/年度以内的,严重警告;发现2次/年度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收费员在岗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吃口香糖,饮酒(亦不可酒后上岗),岗上闲聊等,如发现2次/年度,予以严重警告处理,如发现累计2次/年度以上者,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岗用餐的,在请示领班或主管后,可在收费处内用餐,但需要注重礼仪,不得影响正常收费工作和收费员形象。 如收费员被顾客投诉(并查明收费员确有工作错误或失职),2次/年度以内,单次严重警告;2次/年度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8、 停车场收费员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考核证明不符 合岗位要求,无法达到岗位技能操作的,公司如有其它同质岗位,优先提供调岗机会,如无同质岗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试用期内,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有离职意向的,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均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离职方可生效。员工不可肆意提前离职离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未发放全部工资(即劳动所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追偿其经济损失部分,并视为员工同意在其未发放工资内扣除。

9、 停车场收费员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如工作有失误之处,应 及时致歉。

10、 停车场收费员必须爱护收费处内各类设备设置,按照操作流程操作 设备,妥善保管各类可移动设备,爱护收费处内环境,保持干净卫生,整洁清新,收费员卫生责任区为岗亭内所有卫生及周边五米范围内所有卫生,如遇无法处理的特殊垃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保洁部处理,否则将对收费员予以处罚。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不得随意更改收费标准,多收或少收客户停车费。不得因私免收停车费。不得私自挪用或私昧公司钱款,如发现此情况并被证实属实,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立即开除处理,并赔偿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当日收费如出现“短款”情况,需由当班人员补足短款额,并写清短款情况,不得隐瞒。 当收取款出现“假币”时,如假币无法被收费处岗亭内验钞机识别的,且经财务领导确认为高仿假币时,该假币由公司予以处理。否则,出现其他一切假币,由停车场收费员补足钱款额。

12、 收取停车费开具发票必须真实准确,不可虚开多付发票,如发现此 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予以开除处理。

13、 当顾客对停车场收费情况提出异议或疑问时,必须耐心解答顾客问 题,做到文明热情,当顾客问题无法准确回答或不清楚时,不可直接回绝顾客,应主动联系领班或主管,予以处理。

14、 地面停车岗亭收费人员,在车辆离场时需核对入场时车辆的号牌, 需保持出入场持同卡为同车辆,注意车场内车辆防盗及安全。

三、 特别注意事项

1、 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纪律,脱岗、擅离职守等行为,公司有权直接开除,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2、 任何车辆未经公司高层领导审批,绝对禁止未领卡入场及不缴费离场。

3、 遇到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投诉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给主管领导;

4、 如有外界单位、媒体、政府部门下访,严禁表达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如 遇此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不可表达其他言论。

5、 收费处内禁止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

6、 收费员团队应该团结互助,严禁内部出现恶意诋毁等矛盾,否则严惩不贷。

7、 收费员严禁将经营收入数据等相关公司机密泄露给外单位人员,否则一 律开除处理。

四、 附则 《停车场收费员管理制度》(暂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公司将制度公示,所有收费员(含新入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一律按规定严惩不贷。

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

处理。文明礼貌、微笑待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与打骂;

2、 严格按照公司收费规定进行收费。

4、 随时与车库巡逻员保持联系、密切配合,确保进出车道畅通无阻;

5、 严禁在收费系统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系统上插入其它软件及u盘等,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7、 车场收费员须熟练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8、 收费员交接班时,须按规定配合财务及同事做好交接班记录;

9、 如收费员需临时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由班长负责安排;

11、 发现车辆车主异常情况须高度警惕,并及时上报;

12、 遇见车辆撞道闸或与车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须上报主管处理;

13、 公安武警及军车等正在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离开时须做好记录并通知主管。让其免费通行。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六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有固定车库、使用小区内停车位的.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停留的车辆进行停放管理。

2. 职责

2.1 项目经理部负责办理停车位使用手续;

3. 规定

3.1.1 公司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

3.1.2 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

3.1.3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2.4 车主(司机)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自负。

3.3.1 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

3.3.2 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不得随意停放;

3.3.3 8:00--16: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放二小时以上每次收取停车费3元;当日16: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在小区内不允许停放。

3.4 有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把通行证放在车内明显处。

3.5 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3.6 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3.7 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8 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3.9 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10 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3.11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七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八

因酒店车场停车位有限,而外来的车辆在酒店停放较多,为了对酒店车位进行有效的控制,能给宾客提供更多更好的停车服务,便于控制外来车辆在酒店停放,使酒店停车场有良好的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及服务流程。

一、管理方案:为了便于酒店停车场的管理,制作警示牌(非本酒店消费车辆禁止入内,进入收费4元/小时)摆放保安亭前;格瑞芙精品酒店免费停车卡放在营业区域前台。保安员对所有车辆停车时间和号牌等资料进行登记,并需对放行车辆收取停车费或收回酒店免费停车卡。

1.进入停车场由保安给客人发放停车收费计时卡,并说明在本酒店消费的可免费停车,如发现未在酒店消费停车,将按照外来车辆对待,白天收取停车费4元/小时,过夜车辆每晚收取停车费20元,提供发票。

2.本酒店消费车辆由各营业区域前台工作人员发放酒店免费停车卡,保安员见到酒店免费停车卡在给予放行。

3.特殊车辆(各部门临时会客车辆等)由保安员联系接待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放行,保安需在计时卡上注明接待人姓名。

4.为了进一步加强酒店车辆管理,酒店内部员工车辆全部停放酒店后院。送货车及送布草车辆需将车牌号报送保安部存档,日常出入核对车牌号放行,停放在酒店主楼后西头。

二、酒店各部门配合工作及服务流程如下:

1.餐饮部宴会客人,服务员要在客人用餐的时候给客人提醒;如果您开车请在离店时去吧台领取免费停车卡。

2.客房前厅部在给客人登记入住时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免费停车卡,如需要请客人报车牌号,发放免费停车卡并注明车牌号和房间号;客人在店期间凭此卡免费停车。

3.会议车辆由酒店营销部和会务组沟通车辆数量,到前台领取酒店免费停车卡并注明会议时间;酒店长包房车辆由营销部统计车牌号报保安部存档,日常出入核对车牌号放行,协议到期由营销部负责通知保安部。

4.保安部协调酒店财务部采购,规定送货时间,不能在酒店高峰期送货,以免导致车位紧张和车位不够用。

三、以上管理方案,由酒店质检部负责监督,保安部管理实施,相关部门按照车辆管理方案服务流程配合。

格瑞芙精品酒店工程保安部 2014年3月5日

区停车管理工作报告 停车管理建议篇九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由中国人才网为大家整理的停车场管理协议书范本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市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天河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州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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